今年以来,番禺区生态环境分局将村级工业园改造提升与“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工作紧密结合,制定印发《番禺区村级工业园改造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性意见》,助力村级工业园区改造提升工作提速,促进番禺区产业高质量发展。
简化手续一批。对生活污水可以排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的园区,豁免园区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对豁免或已按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园区,其入园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实行简化管理或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予以豁免。园区整治提升先期考虑雨污分流、污水收集、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和落实,如建立专业工业园区、园区内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应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规划调整和报批的园区,按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送审批机关。
改造提升一批。开启环保审批“绿色通道”,提高服务水平。对未获环保审批手续豁免的园区及工业企业,指导帮扶其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和污染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鼓励设立印刷、表面处理、家具生产等专业园区,鼓励具备工业废水集中处理条件的园区完善工业废水收集管网,分类分质收集工业废水,并建设集中统一处理的工业废水污染治理设施。
关停淘汰一批。对属于广州市规定需“关停取缔”类的工业“散乱污”场所采取关停取缔措施。对属于不符合生态环境相关产业政策、不符合环保选址、不具备污染物达标排放能力的“散乱污”场所,按广州市有关规定予以关停取缔。
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