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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兰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兰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该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3年。《措施》提出,今后,兰州市将对产业园场地进行补贴。入驻兰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入园机构”),租用产业园市场化运营区域的办公场地,根据年度考核情况,采取“先收后补”的办法,在300平方米以内(含300平方米)按照市场评估价连续3年给予房租补贴。
据了解,入园机构纳入兰州高新区统计核算的年营业收入,每跨上一个5亿元台阶,给予该机构一次性成长补贴5万元;年营业收入达到50亿元以上的,每增加10亿元,给予该机构一次性补贴10万元;入园的人力资源服务总部机构,首次被评定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世界500强,给予该机构一次性成长补贴300万元;首次被评定为中国人力资源服务企业100强,给予该机构一次性补贴100万元;首次被评定为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的,给予该机构一次性补贴10万元;首次被评定为省级AAA以上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的,给予该机构一次性补助5万元。
该产业园内的人力资源服务总部机构以H股、N股及S股等形式在境外上市的,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在境内主板IPO成功上市的,给予不超过1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在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首发上市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重组外地上市公司并将上市公司迁入产业园的总部企业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产业园运营机构或入园机构组织开展的公益性招聘、学术论坛等活动,根据服务人数、规模、成效和成本等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补贴。承办国际性、全国性、全省性的大型活动,经产业园管委会审核同意后,分别按照不超过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的标准研究确定补贴金额等;政府在向运营机构开放共享产业园内公共场地和设施的同时,每年根据产业园产值、税收、入驻企业数量等预期目标考核情况,给予运营机构不超过300万元的运营补贴。
与此同时,产业园成功创建为省级、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将分别给予运营机构1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产业园年产值首超20亿元时,给予产业园运营机构经费补助10万元,在此基础上,年营业收入每增加10亿元,给予一次性激励10万元。产业园年营业收入首超50亿元时,再给予一次性激励50万元,首超100亿元时,再给予一次性激励100万元。
据了解,该产业园还为入驻企业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入园机构使用产业园公共会议室、培训室和洽谈室等场所组织开展项目路演、论坛沙龙、教育培训、市场拓展等活动免收租金。园区为入园机构职工提供餐饮、停车等必要的生活保障配套服务,按有关政策为入园企业高管子女教育、配偶就业等提供便利服务。此外,产业园扶持政策采取“事后奖补”方式,由产业园管委会办公室当年年底考核,按照考核结果分项目列入下年度预算,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由兰州市本级和兰州高新区按照1:1的比例承担。
来源:每日甘肃